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2025-05-22 07:39

  
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》(以下简称“规程总则”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竞赛规程》(以下简称“龙舟竞赛规程”)有关规定,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预赛定于2025年6月5日至7日在湖北省仙桃市举办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协办单位:湖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、湖北龙舟船艇运动协会、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、仙桃市体育总会

  根据《规程总则》,已对各参赛队运动员资格完成审查,并于2025年5月15日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关于运动员资格相关问题的申诉。

  (一)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《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》(2020年版)。

  (二)按照中国龙舟协会器材标准,比赛龙舟由组委会提供,划桨自备;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。

  (三)比赛设6条赛道。根据《龙舟竞赛规程》和队伍实际报名情况,男子组100米、女子组100米、混合组100米、混合组200米、男子组500米五个项目,采取预赛、半决赛、小决赛、决赛方式进行;男子组200米、女子组200米、女子组500米、混合组500米四个项目,采取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小决赛、决赛方式进行。

  (四)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、教练、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;比赛的赛道、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。

  1.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徽(logo)的电子队旗,底色不限,要求:2048×1024像素,分辨率不低于720dpi,格式为照片格式(.JPG)及矢量图(.ai),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。

  大队旗规格:高1米、宽2米;小队旗规格:高0.6米、宽0.8米。大、小队旗均颜色不限,面料不透光,双面印制参赛队名称(文字顺序由左至右)。

  (六)各参赛队须统一比赛服装。比赛时,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。救生衣可自备,颜色、款式须一致,且符合救生要求。

  (一)各参赛队请于6月3日(比赛开始前2天)到预订酒店报到,并请于6月4日(比赛开始前1天)9:30参加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。

  (一)预赛阶段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、食宿费自理。推荐酒店、租车服务信息详见附件。

  (二)赛事期间组委会为各参赛队提供由指定酒店至赛场的接驳交通服务(未入住指定酒店的队伍自理)。

  根据《规程总则》执行。技术申诉委员会成员、技术代表、总裁判长、副总裁判长及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,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核,选派;辅助裁判、专业志愿者由承办单位选派。